()
有一些惊天动地的案子,暴露在世人面前的时候,看上去只像是非常不起眼的小事。
讷河案就是这样。
1991 年 10 月 23 日,浙江杭州。
在上城区公安分局涌金派出所的审讯室里,一位年轻的警察刚提审完一个面容姣好的东北女子,低着头做些笔录的收尾工作,一边例行问了一句:除了这个案子,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女子神情恍惚,欲言又止,迟疑半天,终于吐出了一句话。
话一出,坐在她对面的警察立马给震住了,猛然抬起头来,目瞪口呆,满脸不可思议。
那个女子说的是——
「我们在东北杀了二十多个人。」
二十多个人?什么样的案子能死这么多人?真有的话早就炸锅了,杭州能不知道?再说了,怎么看,她也不像是有本事能整出这么一出大案的主儿。
起初警察根本没把眼前这个女子当回事。不就靠一张漂亮脸蛋来勾引那些妄想有艳遇的男人嘛,让他们乖乖跟她走,然后乖乖被抢。
和她一起干这事的还有另外两个男子。经过问话,警察初步认定,他们的确犯了事,但顶天也就是靠出卖色相搞「仙人跳」。
这原本只是一次微不足道的提审。看守很宽松,审问也逼得不紧。如果她说的是真话,像这种惊天大案的主犯,查明后必死无疑,她有什么必要主动招供呢?
警察再次仔细地回忆了女人缓缓说出的一字一句。他没听错,她说的是:「我还有一个大案子,比这个案子还大得多得多。如果我把这个案子讲出来,我肯定是死,你肯定是立大功。我们在东北还杀了二十多个人,我希望你们局长能来见我。」
她是不是疯了?
年轻警察满肚狐疑,但仍然不敢怠慢,赶紧向领导汇报了情况。领导考虑了各种可能性,决定还是要去确认东北女子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原因很简单——万一那个东北女子说的是真的,那么这将是一起震动全国的惊天巨案。谁由于工作失误而把这样的案件漏过去,谁就是人民的罪人。这个责任,没有人担得起。
接到命令,涌金派出所的警察向讷河县公安局拍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