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的闯入者

威廉·福克纳/著

2023-12-09

书籍简介

本书是福克纳创作生涯晚期的一部侦探小说,首版于一九四八年。小说讲述镇上一个大户人家的儿子被杀,黑人路喀斯受到怀疑,被抓入狱中。曾得到路喀斯帮助的白人孩子契克不相信他是凶手。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一个小伙伴

首章试读

县治安官是在那个星期天中午时分带着路喀斯·布香抵达监狱的,不过全镇的人(说起来全县的人也是如此)在前一天晚上就都知道路喀斯杀死了一个白人。

他[1]在那儿等待着。他是第一个到那儿的人,正懒洋洋地站着,努力装得若有所思或至少是一无所知的样子,站在关了门的跟监狱隔街相望的铁匠铺子前面的棚子里,如果舅舅穿过广场走向邮局去取十一点钟到达的邮件的话,更确切些说,在舅舅穿过广场去邮局取十一点钟到的邮件的时候看见他的可能性不会太大。

因为他也认识路喀斯·布香——这就是说,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也许除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以外(路喀斯就住在爱德蒙兹离镇十七英里外的农场上),他比别人更熟悉路喀斯,因为曾在路喀斯家吃过一顿饭。那是四年前的初冬;当时他才十二岁,那事是这样发生的:爱德蒙兹是他舅舅的朋友;他们在同一个时候在州立大学上学。舅舅是从哈佛和海德堡大学回来以后去州立大学的,为的是学到足够的法律以便当选做县检察官,而就在出事的前一天,爱德蒙兹进城来看舅舅谈一些县里的事务并且在他们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2]接着对他母亲说:‘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来。他拿着枪出去的时候我会派个童仆跟着他。’接着又对他说:‘他有条好狗。’

‘他已经有个童仆在伺候他呢。’舅舅说。然而爱德蒙兹说:

‘他那个童仆也会逮兔子吗?’于是舅舅说:

‘我们可以保证他不会跟你那个捣乱的。’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着爱德蒙兹回家。那天早上天气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场寒流;灌木树篱挂了霜变得硬邦邦的路边排水沟里的死水结了一层薄冰就连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会碎从他们经过的第一个农家场院和后来经过的一个一个又一个场院里传来不带风的强烈的木柴烟味他们可以看见后院里那些黑铁锅已经在冒热气而还戴着夏天遮阳帽的女人或戴着男人的旧毡帽穿着男人的长外套的女人在往锅底下塞柴火而工装裤外面围着用铁丝系着的黄麻袋片做的围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经在猪圈附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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